科技项目

   

长三角重大科技项目代理咨询服务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联合开展长三角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的公告

  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增强长三角区域的竞争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决定联合两省一市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业,开展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合攻关的目的集成两省一市的科技资源,提高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加强对长三角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增强长三角区域的竞争力,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联合攻关项目的选择原则:

  i.具有共同研究基础,合作基础良好。

  ii.联合攻关的技术属于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具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并能实现产业化。

  iii.联合攻关项目选择范围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海洋经济,以及资源、生态、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

  三、联合攻关团队的组成:

  1、联合攻关团队须由跨两省一市行政区域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

  2、联合攻关团队须明确第一责任单位;

  3、联合攻关团队的第一责任单位须明确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攻关项目的申报和受理:

  i.由第一责任单位向所在省(市)科技厅或科委提出项目申报。

  ii.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联合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共同决定资助项目。

  五、项目数量和资助强度:i.2004年两省一市确定资助项目数为9项,每省、市各3项。ii.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80-100万元。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