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

 

专利申请代理申报

  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实施办法》

  (二)申请条件

  1、拥有自主专利技术;

  2、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导向;

  3、已通过上海市或省部级新产品鉴定,并在通过鉴定后的3年内申报;

  4、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5、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资助方式

  对已被认定的专利新产品,给予研发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工业研究成本的75%或者竞争前开发活动成本的50%。研发资助由同级财政部门在专利新产品认定之日起的三年内,按产品的专利技术对经济增长贡献的程度加以落实。